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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华北村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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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口的研究常见于社会学家的著作。1931年中国社会学会第一次年会即以中国人口问题为讨论中心;学会理事长孙本文先生论当时中国社会学概况时,以人口问题著作的出版为主要成就之一。社会学者研究人口,着重于实地调查以取得人口资料,加以分析。这使他们的研究有较确实的资料基础。而历史学者研究人口,即研究历史上的人口问题,情况就不同。中国史籍虽不乏有关人口的记载和数字,但其含义和准确性,却是有待研究的先决问题。何炳棣1959年出版的《1368-1953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一书(注: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有葛剑雄中译本。),对这一时期有关人口数字的制度结构和历史术语作了重新考证研究,对与人口数字有关的“丁”的内容作了确切的诠释,因而对历史人口之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费正清在书序中称赞何炳棣以充实的学识和始终不渝的勤奋完成了这一著作,可能对社会历史学家产生启示和希望;但费正清以为何的研究是继若干学者之后最后证明,在对这一时期的人口作数量分析方面,中国史料不能作为可靠依据,这一评说却不符何著的原意。何炳棣对清乾隆朝以前有关人口数量的记载进行辨证分析,指出官方的“丁”数既非人口数,也不可以作为实际户数的参考量;但他对乾隆四十年(1776)令各州县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每年上报民数的规定给予重视,对自此至1850年期间有关人口的历史文献作了诸多考证,并据以对户口数、户的规模、性比例、出生率等作了若干分析。可见何的著作并非拒绝一切中国的历史文献;只是对此时期以前以及1851年以后的文献中的人口数据提出疑问。他认为1851年以后的人口资料,由于清统治衰弱,保甲人口登记混乱,甚或成为具文。但他同时也认为,这一时期中,各省县的人口总数虽然错误百出,但有一些数据对人口研究仍有参考价值。
  乾隆朝前后历史文献中的“丁”数不能据以论证人口,是由于“丁”的历史内容与人口数目不相关,故只能据朝廷明令以保甲登记人口的制度建立后的资料进行研究;但1850年以前和以后的保甲和保甲人口登记是否有这样巨大的差别,以致以前的资料可信而以后则否,这却是需要具体讨论的问题。在“以前”时期,保甲之不健全也常见诸臣工奏议,嘉庆十一年(1806)曾任广东按察使的太常寺卿秦瀛上奏中就有语:“又保甲一法,仅属虚名。”(注:《清史列传》卷32本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8册,第2512页。)至于“以后”,如光绪十一年 (1885)直隶《故城县志》称:“近今岁报户口,几成具文,凡以地丁有定则,无需确稽也。”但“地丁有定则”,并非自光绪始,雍乾皆然;人口之是否确稽,必定还有别的原因。也如该志所说,“同治十三年蒙爵阁部堂(案即李鸿章)札饬州县办理乡图,装册备览,光绪元年又蒙本府陈扩充条款,严密稽查”,在这种情况下的户口数字,就应比较可信了。这样看来,无论1851年之前或之后的历史人口资料之可利用性,恐怕都应具体对待。

    一

  本文依据几种晚清时期的河北、山东若干州县的地方志资料、村图资料,对当时一些村镇人口状况的几个方面作出介绍和分析。比较难得的是两种大约形成于光绪初年、收藏于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的直隶“青县村图”和“深州村图”,它们包括两州县数百余村的地理、人口、人物、土地、市集、学塾、作物、社区编制等多项资料;以人口资料言,它们提供了以村落为单位的户数和区分男女大小的口数,其具体程度为一般县志资料所不及。这两种村图以及另一种我未见的正定村图的残本,应即是同治末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之初为纂修《畿辅通志》而命各州县所作的准备资料,也应是上述故城县志所说的“爵阁部堂札饬州县办理乡图”事项中的两种,当时各州县应大体按李鸿章的要求完成了,但今之幸存者似尚未发现其他。今以之与其他县志资料一起略窥19世纪后半期北方乡村的人口情况。这不是对大范围的人口状况及其趋势进行研究,而只是提供若干可供利用的一些县和村镇的具体人口资料并作一些分析。
  根据“青县村图”所载资料合计,光绪初年全县435村镇,27643户,人口共148229人。这一数目比嘉庆八年(1803)《青县志》所载嘉庆七年(1802)户60062,口 259717大不同;70余年间户减少54%,口减少43%。民国《青县志》称,光绪二十一年(1895)青县户56475,口310009;这数目较嘉庆七年户数略减而口数颇有增加,但至民国17年(1928)则又减为户42794,口249192。青县自晚清咸同以来水旱兵灾频仍,人民蒙受灾难至巨,故光绪初年编成的“村图”显示人口较嘉庆年间锐减是可以理解的,而光绪二十一年的猛增却不可思议。县志载,自嘉庆八年旧县志成书后,至道光十九年 (1839)因雨水为灾,案卷残毁,光绪二十年(1894)以后的案卷又被民国2年(1913)张姓知事烧毁。我推测,所记上述光绪二十一年的户口数是可疑的。民国《青县志》记咸丰以后该县的灾害甚详;自咸丰二年(1852)后至光绪二十年间较严重的水旱兵灾几乎连年不断。咸丰三年(1853)兵灾,又河溢114村。咸丰六年(1856)春蝗夏旱,又子牙河决口。同治元年(1862)春亢旱,大疫,又淫雨。同治十年(1871)6月、8月各淫雨8昼夜,全境河决。光绪元年(1875)全县及全省大旱。光绪二年(1876)饥民21547口,三年(1877)饥民23533口,四年(1878)饥民 47500口,五年(1879)饥民65625口,九年(1883)饥民77131口,十年(1884)饥民94683口,十一年(1885)饥民 91649口,十二年(1886)饥民64794口,十六年(1890)饥民61892口,十七年(1891)饥民40332口,十八年(1892)饥民 40332口,该年“河决又大疫,人死无算”。十九年(1893)饥民45265口,二十年尚有10386口。如此环境,光绪二十一年人口数超过嘉庆年 16%,是难以置信的。本文判断“青县村图”所示光绪初年的上述人户数目以及其他资料,比较可信。
  要说明的是,县志和村图叙述所及都包括县城,而在传统中国的体制里,县治所在都是“城”。“城”的原来意义主要是在它们有“城墙”。康熙年间副都御史励杜讷奏称:“督抚大吏,朝廷畀以百余城吏治……”(注:《清史列传》卷9本传,第3册,第654页。)这里,“城”就是州县的代名词。城墙之内虽有一定的商业区域,但不一定有发达的工商业。即或有些作坊店铺,如光绪末年京师外城兵马司前街有七八家店铺,牛街有三十来家店铺等等,也都是些成衣铺、切面铺、烧饼铺、剃头铺、豆腐房、油盐店、杂货铺、绒线铺之类。(注:《清末北京外城商户调查表》,《历史档案》2001年第3-4期、2002年第1期。)在19世纪,“城”内大部分是耕地,甚至大城如南京城内,80%土地仍是耕地,次等城如定州城内,绝大部分土地也是耕地(注:Kung-chuan  Hsiao,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0,第一章注。)。当时的“城”与“城”中铺户,与现代都市、现代工商业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如据《青县村图》,光绪初年的县城,户不过六百,仅有客店十所;如据光绪晚年的《望都县乡土图说》,望都县城只一百数十户,六七百口,虽有四十余铺户,而“杂货、布匹、杂粮、药料、熟食等铺,逢集场一开设,若非有恒业者然也”,都谈不上工商辐辏,但并不影响它们作为“城”的地位。20世纪人口学家以区别乡村人口与市镇人口为人口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由于历史含义之不同,似难以此套用于历史人口。因此,为避免与现代城市混淆,本文标题不作“城乡”人口,而作“村镇”人口。
  以聚落而有“镇”之称者,所见北方州县资料,似以青县为较多。康熙《青县志》记县境有九镇一店,至修嘉庆志时已同光绪年间一样,县境分为十二镇,各镇所属,少或十余村,多达六十余村。但十二镇中除城关镇、兴济镇、杜林镇、流河镇各有百户以上并有少量客店外,多数镇并无商店,甚至并无市集,人口不过数十户。在青县,“镇”并非工商繁盛之同义语,而且也没有人口多少的含义。
  “镇”,南北朝、唐、宋、金常指军事要地。据《金史·地理志》,镇并是略当于县或亚于县的一级区划。但在清末自治章程明定以“镇”与“乡”为县以下之一级行政组织以前,明清时期的“镇”似并无明确法定的行政或经济含义。崇祯《松江府志》:“民亦所在而聚矣,城可暨乎?古曰聚,唐始曰镇。朝×市后,斯亦都邑之翼卫也。”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海州地广多盗,故民聚数十家而为镇。”又云:“予尝行诸镇,蒹葭芦荻遍野……荒村墟里往往如是。”这些“镇”,实只是“聚落”之意。嘉庆《澄海县志》称:康熙乾隆所修旧志,“民人屯聚之所为村,商贾贸易之所为市,远商兴贩之所为集,车舆辐辏为水陆要冲或设官将以禁防或设关口以征税者为镇。亦有不设官司而称镇、既设官而仍称村称市者,从俗也。”这些修志者都没有予“镇”以某种确定的含义。
  不仅南方,北方亦然。光绪四年(1878)直隶《唐县志》卷1在“乡镇”中列有4 镇:高昌镇、连颐镇、北罗镇、唐梅镇。在“村庄”中又列有“高昌镇”,注:户69,口270,逢四、九有集。“村庄”中又有南高昌村,户79,口365;东高昌村,户203,口896;北高昌村,户280,口947。这三处户口都多于高昌镇而各称村,只是市集在邻近的高昌镇。似此,是否有市集似有关乎是否称“镇”。事实又不然。唐县东沿村有集,户167,口641,东杨庄有集,户202,口817,西雹水村有集,户301,口1434,等等,都只称村不称镇;而且如上所述,称为“镇”者也都列在“村庄”栏目中。直隶望都县光绪末年永丰镇150余户,有集,有杂货店等两家;而来安镇只40余户,无店无集,亦称镇。类此事例,各县多有。据近年出版的《中国地名通名集解》,“镇”也是称乡间自然村落的一种名称(注:据历史地理学家华林甫先生提示,谨此致谢。《中国地名通名集解》,测绘出版社,1993年。),更可知“镇”不一定指工商聚落。
  直隶青县有12镇,情况不仅类似,而且又别有含义。民国《青县志》:“历代制度,村庄之上大都更置一级:乡也里也屯也铺也地方也……名虽不同,其并散为整便于统摄之意则一。旧志村庄四百有八,分隶于十二镇……赋役门又别为二十二……于是青于各里之外,又定为各镇以领村庄,此镇之所由设也。”由此可知,青县之“镇”不同于单个的聚落,而是一种区域;在“镇”的区域中又有“本镇”即这一区域的“首村”所在地,其名称与区域之名称一致,称某某镇。但各个本镇的人口、工商情况却迥不相同。南庄镇、李家镇、大兴镇、马厂镇本镇都无集无店,而且都是不大的村庄(见表1)。

    表1 光绪初年青县12镇及本镇户口和工商情况表 
镇别  户数   口数  本镇户数   本镇口数   本镇客店 本镇集市
在城镇 2443  13697     600     4014     客店10  二、五、七、十集
南街镇 3121  17225    不详   不详    无     无
北街镇 1476  872     不详   不详    无     无
流河镇 728    422     165     1069   客店1    三、八集
南庄镇 712    3821   95    563      无     无
新集镇 3068  16671    61    347     客店2    四、九集
兴济镇 3849  19702    861     4468   客店9    一、六集
黄洼镇 1423  7500   152     714      无     无
李家镇 2151  10068    92    454      无     无
大兴镇 1353  7756   77    475      无     无
马厂镇 1924  10301    113     626      无     无
杜林镇 5395  28537    207     793     客店5    二、七集
合计  27643   148229  2403   13523
  
  青县12镇中几个镇的本镇无客店、无集市,另一方面,“镇”属下的一些村落无镇之称但却有客店、集市(见表2)。
    表2 光绪初年木门店等村户口和客店、集市情况表 
村别   所从属之镇  户数   口数   客店    集市
木门店   南街镇   62    542     客店3    三、八集
钱海庄   杜林镇   208     1052    无   一、六集
山呼庄   杜林镇   306     1617   客店3    五、十集
  
  不仅青县,作为直隶州的定州,其属下的镇和村的户口工商情况也并无明确界限。道光三十年(1850)《直隶定州志》载有400余村庄的资料,注明了各村的铺户民户和集期。其中有集期铺户而又以镇名者凡
9,而称村者凡4。它们的户口和工商情况如表3。

    表3 定州13镇、村户口和工商情况表(1850年) 
村镇别        户数       口数      集市
东亭镇      民户196铺户22      1052     一、六集
大辛庄镇     民户161铺户30      800       二、七集
北高蓬镇     民户151铺户16      1001     一、六集
邢邑镇        381         2160     四、九集
李亲顾镇     民户209铺户14      1630     三、八集
市庄镇      民户110铺户11      753       五、十集
明月镇      民户85铺户64     592       四、九集
清风店镇     民户125铺户76      589       二、七集
砖路镇        354         1842     四、九集
子位村      民户571铺户9     7288     一、六集
东内堡村     民户295铺户10      2158      不详
五女集村     民户90铺户15     482       五、十集
西坂村      民户411铺户7     2046      不详

  直隶滦州晚清时除州城外,光绪志卷8载有“市镇”25处,称“镇”者5,即:bèn@①城镇,235户,2159口,“市廛齐整,商贾富庶”,三、八集;开平镇,355户,2903口,“商贾辐辏,财物丰盈”,二、五、七、十集;稻地镇,450户,4807口,“廛肆鳞次,商贾繁富,土沃民殷 ”,三、八集;榛子镇,“畿东巨镇”,“市肆民居环列”,一、六、四、九集,而户仅71,口514;又古冶镇,192户,1361口,二、七集。这5处“ 市镇”称“镇”,而其他20处“市镇”则或称庄,称营,称坨,称店。可注意的是,在卷8“市镇”目中和卷13的“户口”目中,有些地名或称镇或称庄不一,如“市镇”中三、八有集的栗园庄,“户口”中称栗园镇,只33户,186口。“市镇”中二、七有集的坨里庄,“户口”中作“坨里镇”,37户,349口。等等。

从以上青县、定州、滦州的资料,可知“镇”与“村”在户口上,在工商情况上,并没有确定的界限,是否称“镇”亦无一定之准则。
  处于华北平原的深州,据村图及道光《深州直隶州志》并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分27社,社下即村,社是赋税区,而“路”似只有方位的意义。西南、西北、东南三路 284村31141户,160125人。284村中没有以“镇”为名的聚落;集市都在村庄,而多数集市却颇有规模(见表4)。
  以上这些村庄,今或称之为集镇。当时,这些村庄中有店,隔数日周围十数村、数十村村民前来赶集,确与无店无集的村庄不同。但村中数百户而只商店寥寥数家,而且商店主多不脱离农业。如村图记西阳台村348户,有客店3家;至五六十年后之1936年,中国已进入民国25年,西阳台户口增至420户,商店已有9家,但这些商店仍兼业农(注:见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05页引据满铁调查资料。),则当年数百户的集镇西阳台村之非农业人口,实只百分之几。

    表4 光绪初年深州有客店集市之21村户口和店铺情况表 
村别      户数    口数    客店     集市
清辉头     308      1656    3       四、九集
东魏家桥    148      794      6       四、九集
王章市     135      846      3       二、七集
大染庄     219      1157    2       四、九集
王家庄     171      650      2       三、八集
焦庄      205      1159    1       一、六集
马拦井     285      1453    2       五、十集
大郝科     753      2531    2       四、九集
王家井     160      700      7       二、七集
杜科村     150      438      4       一、六集
邵甫村     208      1244    2       一、六集
郭家庄     201      982      1       二、七集
穆村      217      925      4       三、八集
北午村     236      1400    1       五、十集
唐凤村     140      738      2       二、七集
刘家屯     147      1017    1       五、十集
西阳台村    348      2103    3       一、六集
西景萌村    369      2290    3       四、九集
榆科村     118      778      7       二、七集
清河坊     225      1246    1       一、六集
南堤上村    54     422      2       三、八集

     二

  这些有店有集的镇或村,其人口状况与其他无集村镇是否有所不同?资料较少,可作比较研究者不多。以人口多少而论,有店有集之村镇不一定户口繁盛。以上深州有店有集的21村中,20村在百户以上,似乎是否有店有集,与村落之大小相关。但284村中有不少村户口较多,如342户的曹家庄、380户的西安庄、396户的太古庄、225户的清河坊、237户的下博村、340户的南黄龙村等,都无店无集。设集、设店铺,至少还决定于地理等因素。这可以从青县、深州的市集分布状况得知,本文不论。至于有店有集村的户均人口,据青县435村,共27643 户,148229人,户均人口应为5.36人。而县中有集有店村户数共2539,口数为14251,户均人口为5.61人。相差甚微。深州亦大略如此。
  在人口调查和研究中,教育程度和识字状况是重要的内容,而历史人口研究中由于缺乏资料,极难涉及。青县、深州村图有义学、乡塾两项内容,逐村填写,是历史人口研究中罕有的资料。本文将利用它们以研究村镇人口中的教育状况。《青县村图》各村的人口项下区分为男女大小,未成年男女大体就是达到入学年龄的人。考虑到当时女子实际上不可能入学的现实,本文以未成年男童与在学学童人数之比,称为比率A。从比率A可以直接看出入学的学龄童子的比例。由于《深州村图》的人口项下未区分年龄大小,现另以各村的人口数与在学学童人数比较,称为比率B,以便于比较当时青、深两地学童在本村人口中的入学率。
  义学之名,屡见于清朝官方文献,是为无力入学者而设,多有学田支持;而乡塾应是由学童家庭负担相当费用的学校。义学、乡塾一般有塾师一人,多由文生即俗称秀才者担任,亦有少数举人或文童。青县学塾,一塾学童少或二三人,多或八九人;一村亦有有塾师二三人、四五人,学童多至二十余人者。
  下面先考察青县8个有店有集村镇的学塾情况(见表5)。学塾师生的数字如写作1-8,前数1代表老师人数,也就是学塾数,后一数字8表示学生数。

    表5 光绪初年青县8村镇学塾情况 
村镇别    义学  乡塾    男童数   比率A%   比率B%
在城镇本镇   无  18-121    694     17.43     2.95
流河镇本镇   无  5-22     206     10.76     2.06
新集镇本镇   无  3-12     63    19.05     3.46
兴济镇本镇   无  11-67      624     10.74     1.50
杜林镇本镇   无  3-19     120     15.83     2.40
木门店    1-4    2-15     76    25.00     3.49
钱海庄     无  3-11     172     6.40    1.05
山呼庄     无  5-22     287     7.67    1.36
综计     1-4    50-289    2242   13.97     2.11
  
    表6 光绪初年青县各区学塾情况表 
镇别   属村  义学   乡塾    男童数  比率A%  比率B%
在城镇  37   无    44-266   2515   10.58    1.94
南街镇  63   6-29   65-379   3219   12.67    2.37
北街镇  31   1-8     19-88     1643   5.84   1.10
流河镇  16   无    11-56     735     7.62   1.33
新集镇  54   无    52-270   3245   8.32   1.62
南庄镇  18   无    1-5      685     0.73   0.13
兴济镇  47   无    40-214   3589   5.96   1.09
黄洼镇  25   无    20-87     1412   6.16   1.16
李家镇  26   无    19-105   1841   5.70   1.04
大兴镇  25   1-10   5-27    1415   2.61   0.48
马厂镇  26   无    33-175   1960   8.93   1.70
杜林镇  67   2-17   53-304   5212   6.16   1.12
综计   435    10-64    352-1976  27471    7.43   1.38

  从表5、表6来看,8个有集村镇中的6个,其男童入学比例即比率A,都高于全县各镇的平均数,尤其是5镇的本镇和木门店,优势较大。这可能是这些村镇经济人文条件较好之故。在城镇本镇即县城,除有在外的现任官员和在籍官员多人外,有举人、文武生员数十人。流河镇本镇有文生3名,新集镇本镇有文生、贡生各1 名。兴济镇本镇有文生18人,又贡生2人,武举1人。木门店系一古邑,康熙志称镇,嘉庆志已改称店,虽只60余户,而有文生2人,武生1人,是上述8村镇中惟一有义学者。钱海庄、山呼庄其实也各有文武生3-5人,虽有数处乡塾,但学童人数偏少。
  各镇的入学比率A虽大都只是百分之几,但镇的区域内也有不少村高出平均数很多。如在城镇属的于董京村,76户,有乡塾2处,学童15人,占全村未成年男童50人的30%。村有举人1人,即塾师之一,另有文生1人。酱庄,102户,有4塾27人,占男童104人的25.96%。村有贡生1人。但全镇所属37村中有马家店、李赵官等15村全无学塾。南街镇比率A为12.67%,为各镇之最高,但63村中仍有17村无学塾。大兴镇25村,20村无学塾。杜林镇67村,32村无学塾。南庄镇所属18村,只16户的何辛庄有一乡塾,学童5人。
  《深州村图》对各村义学、乡塾的登记不如青县有规则,不少只有学塾数目而无师生人数,难以考察其具体的入学比率。以下只能选择有师生人数可稽而又百户以上的较大村庄,以其学生数与人口数作出比率B(见表7)。

    表7 光绪初年深州部分村庄学塾情况表 
村别    户数   口数   义学    乡塾    比率B%
西辛庄   160     665     1-7      1-3      1.50
河拦井   193     1462   1-9      2-18    1.85
曹家庄   342     1606   无     4-57    3.55
牛家庄   197     877     无     3-31    3.53
潘家庄   163     860     1-15    1-16    3.60
中魏家桥  100     535     1-14    无     2.61
王章市   135     846     1-17    1-17    4.02
二官庄   279     1108   无     3-26    2.35
南花盆村  143     850     1-17    无     2.00
高家村   190     797     1-10    无     1.25
王家井   160     700     1-15    无     2.14
李门寺村  168     656     1-6      1-8      2.13
西王家庄  150     1026   无     1-8      0.78
西蒲疃村  276     1254   1-3      2-7      0.80
宋家营村  170     862     无     2-11    1.28
东阳台村  267     1026   1-12    无     1.17
南杜家庄  110     575     无     2-18    3.13
郝家庄   130     839     1-9      1-8      2.03
蔡家营村  112     952     无     2-23    2.42
综计    3445   17496    12-134   26-263   2.21

  据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义学学田较多,但多为豪民所攘。他认为,义学散在四境,“虽几于村村有学,实乃连村无识字之民”,于是在任知州时把义学田没收为书院之田,但因遭到反对,大半发还。后经核查,几乎村村有学田数亩十数亩至数十亩不等,以西南、东南、西北三路284村论,约170村有义学学田。表7中的比率B平均为2.21%,较青县之1.38%优胜。有不少村,虽师生人数记录不齐备,但仍可略窥其学塾之大概。如西南路之西安庄,350 户,1833人,有义学2所,各有学田35亩,义学之一有生徒10名,另一义学和一乡塾,生徒人数未载。该村有庙11座,2所义学就设在庙内;村有廪生、增生、文生共4人,义学的一名老师就是本村生员。该村的办学条件其实不错。又如窦王家庄,171户,650人,有学田44亩,义学1所,有生徒22名,另有乡塾1所,生徒数未载,即单以义学计,比率B已有3.38%。54户、247人的韩家庄也有学田28.5亩,一所义学有生徒11名,比率B达 4.45%。深州村图284村,有义学108所,青县有多少义学田不详,但全县435村义学才1所。深州的比率B高于青县,其中原因之一应与义学多少有关;特别因为义学有学田支持,生徒家庭负担较轻,学龄童子有较大可能入学。19世纪80年代山东有百户左右的一村庄,设有1所乡塾,老师1人,生徒10 人。问何以还有许多孩童未能入学,据答是由于家长无力分担老师的薪水——虽老师月薪才3元,膳食须还自理。(注:Robert  Coltman,The  Chinese,Their  Present  and  Future:Medical,Political  and 
Social.Philadelphia  and  London,F.A.Davis,1891,p.77.)穷困肯定是入学率低的重要原因。据李景汉1928年对定县东亭镇515家调查,家有土地50亩以下者平均每家有学生1.08人,50-99亩者有3.48人,百亩以上者4.50人。可见入学率与家境的关系。但深州颇有一些村庄虽有学田,亦未办义学。郭家村35户,有义学田25.88亩,但村图不载有义学。段家左村100户,有学田30.1亩,但无义学。满家湾村有学田27.72亩,亦无义学。等等。这大概就是如吴汝纶所说学田为豪民所攘,未用于办学。
  从青县、深州两地的比率B看,一百人口中现入学者只一人多或二人多。假定入学生童最低都能达到识字的程度,并且以生童的父祖辈也都曾有同样的比率入学识字计算,则青、深两地人口中的识字者,最多能达到5%-6%。即使只以人口中的男性计算,把5%-6%之数增加1倍,识字者也只有男性人口的10%左右或稍多。对晚清北方农村人口入学和识字的上述比率数,如以50多年以后的国民政府的统计作对照,可知是比较可信的。据1934年《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河北、山东、河南三省 1930年度入学儿童占人口比例分别为34‰、37‰、25‰(注:朱汉国、王印焕:《20世纪20-30年代华北农村教育滞后问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则50多年前为1%-2%,符合事理。有学者认为,
“清代中国……男性人口普遍识字,其中30-45%掌握基础文化。”(注: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现代化》,陶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81页。)如以深州、青县两地的入学数字来推测,恐怕大可存疑。

  户均人口数是研究家庭构成的必要资料,为研究人口者所注意。据嘉庆《大清一统志》并参据何炳棣研究,当时全国户均5.33人,直隶省则较低为4.86人。《青县村图》载27643户,148229人,户均5.36人,高于全省平均数。其12镇之户均人数,在5.12-5.91人之间。各本镇户均人数大多稍高,有至6.69者,亦有3个本镇的户均在5人以下,杜林镇在4人以下,为3.83人。
  深州三路284村,31141户,160125人,户均5.14人。其中,西南路116村,13876户,70444 人,户均5.08人;西北路71村,7677户,40291人,户均5.25人;东南路97村,9588户,49390人,户均5.15人。以下就深州三路每路择50户以下、50-100户、100-200户及200户以上大小类型不同者各2村,以观察户口与户均人口之不同情况(见表8)。

    表8 光绪初年深州三路户均人口情况表 
路别     村名      户数    人数    户均人数
      小康家庄     45     190       4.22
      梁家庄      30     423       14.1
      赵家庄      67     392       5.85
西南路   孟家村      95     529       5.57
      潘家庄      163      860       5.28
      东魏家桥     148      794       5.36
      大寺家庄     222      1254     5.65
      曹家庄      342      1606     4.69
      韩家庄      40     233       5.83
      南小召村     36     142       3.94
      程家庄      68     281       4.13
西北路   冠家辛庄     83     814       9.81
      石象村      112      697       6.22
      西魏村      191      1060     5.55
      北午村      236      1400     5.93
      西蒲疃村     276      1250     4.54
      董家庄      47     266       5.66
      耿家庄      26     116       4.46
      槐家洼      95     335       3.53
东南路   小魏村      66     403       6.61
      东安庄      160      992       6.20
      南杜家庄     110      575       5.23
      东阳台      267      1026     3.84
      西阳台      348      2103     6.04

  深州以上村庄的户均人数,亦大多略高于全省平均数,其中两村高出近一倍。但亦有数村低于平均数。
  青县、深州的户均人口数,在直隶各州县中大致处于中间状态。以下选择道咸同光时期直隶省若干县志所记一些县的人口数和户均人口,以见一斑。
  丰润县:咸丰年户口册,21817户,102707人,户均4.71人;
  唐县:光绪二年(1876),22560户,113340人,户均5.02人;
  固城县:同治十三年(1874),14891户,75734人,户均5.09人;
  光绪十年(1884),15992户,78724人,户均4.92人;
  清河县:光绪九年(1883),13002户,113283人,户均8.71人;
  望都县:光绪五年(1879),15175户,64754人,户均4.27人;
  栾城县:同治十一年(1872),13478户,87156人,户均6.47人;
  延庆州:光绪初年,13550户,60854人,户均4.49人;
  定州:道光三十年(1850),34836户,206410人,户均5.93人;
  永年县:同治十二年(1873),55344户,231947人,户均4.19人;
  光绪元年(1875),55344户,232420人,户均4.20人;
  定兴县:同治十二年,24177户,122758人,户均5.08人;
  新乐县:光绪初年,14720户,70597人,户均5.10人;
  滦州:光绪二十二年(1896),74334户,564689人,户均7.60人。
  这些州县的户均人口也大都高于全省平均数,尤其滦州、清河县高出较多,但望都、永年和丰润、延庆低于平均数。望都县志称,光绪初年全县村疃只110所,不过大县一乡一隅之聚落,荒凉亦云极矣。延庆、丰润则是山区和半山区。
  山东情况亦大略相似。据嘉庆一统志,山东户均人口为5.86,高于直隶。而据相关县志,各县情况又有不同。如:
  郯城(嘉庆十五年〔1810〕志):
  嘉庆八年(1803)册报60019户,共288257人,户均4.80人;
  十四年(1809)册报68003户,共290619人,户均4.27人;
  观城:道光年册报6917户,42481人,户均6.14人;
  东平:道光五年(1825),71390户,385053人,户均5.39人;
  光绪季年,59820户,346028人,户均5.78人;
  临朐:同治十二年(1873),38193户,294703人,户均7.72人;
  陵县:光绪三十三年(1907),22983户,149114人,户均6.49人;
  恩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30544户,174072人,户均5.70人;
  平阴:光绪三十三年,25438户,153375人,户均6.03人;
  莘县:宣统元年(1909),19762户,99288人,户均5.02人。
  以上一些统计数字显示,省的户均人口数是一个平均数,并非各县普遍如此;其实际情况是,若干县高于及若干县低于这个平均数。这些情况说明,一个省一个县这样较大范围户均人口数,隐藏着许多不同于平均数的差别,这就留有许多可供研究的余地。
  前已提到,户均人数是研究家庭构成、家庭形态的依据。据言心哲先生1935年出版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析》记,社会学家乔启明1929-1931年在河北省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43人;李景汉同时期在定县等处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5.80人。这些调查结果都可以使人认为,当时乡村的家庭构成是一对夫妇加一二子女或加一二老人的“夫妻家庭”或“直系家庭”。但是,乔启明在1926-1928年对山西清源县143农户作人口研究的资料却使我们看到在户均数字之外的另一些情况。所调查的1926年的数字是:143户,838人,户均5.86人;1927年835 人,1928年839人,户均分别为5.84人和5.87人。户均人口很稳定。他同时将各户情况列表如下(见表9)。(注:见《山西清源县一百四十三农家人口调查之研究》,载中国社会学社编《中国人口问题》,世界书局,1932年,第263-299页。此据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本。)
  
    表10 光绪初年青县深州9人以上村概况表 
州县别    村名      户数    人数    户均人数
       官亭      10     237       23.7
       姚富头     10     94      9.4
       王塔寺庄    31     288       9.29
       小盘古     29     277       9.55
       张家庄     12     257       21.41
青县     潘赵官     60     845       14.08
       庄窠      7       94      13.43
       史家庄     43     431       10.02
       林缺屯     30     271       9.03
       张虎庄     18     295       16.38
       杨家屯     7       132       18.85
       海马头     31     657       21.19
       郝家庄     18     250       13.89
       梁家庄     30     423       14.1
       侯家村     34     374       11.0
深州     元里村     75     700       9.33
       刘家庄     48     513       10.69
       寇家新庄    83     814       9.81

  从表9可知,143个家庭中,只1人的家庭有2户,2人家庭有10户左右,而8人和9人家庭各有10户左右,11人、12人、13人、14人、 15人、16人家庭各有一两户。4-6人的家庭虽近乎平均数,占半数家庭以上,但另有近半数家庭并非如此:其中近30户每户只二三人,另有一些家庭则由十几人组成,这样的家庭,其性质就与由四五人组成的家庭有了差异。平均数中包含着巨大的差异,其实是一个通例。远而在清中期嘉庆朝,直隶获鹿县小羊角村,104户,483人,户均4.64人;其中的1-3人户为32户,6人以上户为29户,4-5人户共43户,只占41%。(注:江太新:《清代获鹿县人口试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近而 1953年河北乡村资料,户均人口4-5人,但其中的1-3人家庭约占全部家庭的28%,6人以上人口的家庭近30%(注:《中国人口·河北分册》,中国财经出版社,1987年,第377页。),即真正等于户均人口数的家庭也只40%稍多。这些资料显示,大范围的平均数不能说明完全普遍的家庭形态。历史人口资料虽然难得有如上述的详尽数字,但方志中特别是青县和深州村图中的其他资料,有一些可以从侧面帮助对户均人数和家庭构成有若干较具体的了解。
  青县全县户均人口5.36人,但如分村统计,户均7人及以上者33村。33村中,7-9人者21村,9人以上者12村,其中13-18人4村,20人以上3村。深州284村户均人口5.14人,户均人数7人以上者31村,7-9人者25村,9人以上的6村。
  以上这些村大多是小村。小村中如有人口众多的家庭才易于显示出其户均人口数高,反过来亦是:小村而户均9人以上,其村必有几个或多个较大的家庭。这些家庭的组成可能属于三四代人同居或人丁兴旺。但可能还有其他因素。
  美国学者马若孟(Ramon  H.Meyers)据卜凯的资料研究河北、山东农场面积和每户人口数的关系,认为两者成正比例(注: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2-143页。)。张履鸾1926年调查江宁县4产户,较富有者户均人口6.4人,小康者5.8人,贫者4.8人,很贫者4.6 人;乔启明的研究“证明田场愈多,(家庭)人口愈多”,两者互为因果。(注:均见《中国人口问题》。)20世纪20年代河北盐山县农户土地在10亩以下者,户均人口为2.79人,有土地20-30亩者,户均人口为5.74人,30亩以上者达8.29人(注: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黎明书店,1925年,第643页。)。我们且以此作为指南来观察历史上的人口现象。
  青县全县有应纳赋民田731495亩,户均26.46亩,人均4.93亩;另有旗地102429亩,户均3.71亩,人均0.69亩。农民租种旗地,大多每亩向政府缴银一钱左右,远高于民田纳赋。如包括旗地在内,青县户均土地约30亩。表10青县户均人口9人以上的12村庄中,村图注明官亭村有纳赋民田 2023亩,户均202.3亩;张家庄纳赋民田1062亩,户均88.5亩,另租种旗地共64亩;张虎庄纳赋民田4550亩,户均252.8亩;庄窠村纳赋民田700亩,户均100亩,另租种旗地450亩;林缺屯3040亩,户均101.3亩。深州284村共有纳赋民田584219.7亩,户均18.76 亩,人均3.65亩。深州上述户均人口9人以上的6村中,梁家庄土地1555.8亩,寇家新庄土地3643.9亩,平均每户有地50亩左右。这些村的民田数不但远超过全县平均数,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远超过民人生活必需的土地数,耕作这些土地非家中两三名劳力所能担任。因此可以认为这些户均人口多的村,除多有三四代同居的大家庭外,必有若干户拥有较大数量土地而雇佣长工耕作经营者。近代人口调查有“家”和“家庭”的不同概念,前者在西方称为 household,包括在一起居住吃饭的人,后者只指有血统亲属关系者,称family。清代保甲人口登记无此区别,长工、奴婢等同住者都在户中,每户门牌内容就有同住者一项。(注:Y.K.Leong  &  L.K.Tao,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New  &  London,1915,pp.62-63.)
  在上述户均9人以上的村庄外,还有一些户均不足9人未列入表格的村庄,但亦可看出类似的情况。如青县张浩庄13户,户均8.92人,有民田2212亩,户均达170.1亩;南孙庄40户,298人,户均7.45人,有民田4000亩,户均100亩;双庄窠60户,533人,户均8.88人,有民田 11423亩,户均达190.4亩;小黄洼37户,326人,户均8.81人,有民田2900亩,户均78.4亩。它们户均虽不足9人,但这些村很可能也存在雇佣长工、奴婢的大家庭。
  再观察户均人口少于平均数的情况。青县户均只4人及4人以下者共22村。其中,赵官村46户,181人,户均 3.93人,民田400亩,户均8.7亩;魏塔寺48户,166人,户均3.45人,民田390亩,户均8.1亩;小陈庄26户,89人,户均3.42 人,民田200亩,户均7.7亩;许王院37户,128人,户均3.46人,民田250亩,户均6.76亩。深州284村中,户均4人及以下者49村,其中太古庄396户,户均3.09人,民田3900亩,户均9.8亩;北花盆村150户,374人,户均2.49人,民田300亩,户均2亩;小王家斜庄 40户,144人,户均3.6人,民田9.7亩,户均0.24亩;杜科村150户,户均2.92人,民田1968.3亩,户均13.12亩;北小召村50 户,163人,户均3.6人,民田290亩,户均5.8亩;丁家屯70户,户均3.31人,民田440.2亩,户均6.3亩。这些村的共同点是户均人口和户均土地都少。据研究,一个5口之家在20世纪早期的技术条件下,至少须有25亩较好的土地才能依靠农业生活(注: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第176 页。)。以上这些村中,户均土地都远低于生活必需的限度;而且可以设想在这样户均土地数的村庄中,有若干户会是无田户或少田户。如光绪末年的《望都县乡土图说》所载,望都的南高岭、侯坨村,均百余家,各有田八九顷,户均七八亩,其上户有百余亩或七八十亩,下者不过三五亩,甚或“一亩八分之家百有余焉”。早年雍乾时期大致亦然,直隶获鹿县无地户和有地不足一亩的农户约占30%(注: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47页。)。以上所举村庄户均人口之少,与户有土地之少必有一定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还有青县杜林镇和深州太古庄这样的大村而户均人口较少。杜林镇207户,有客店5家,每旬二、七有集,周围59村在此赶集,旧驻巡检,是县南大镇,但户均人口只3.83人,较全县平均数少1.5人以上。深州太古庄虽非集市所在,但有396户,户均人口3.09人,较284村的平均数少2人以上。从村的土地情况看,杜林纳赋民田4049亩,户均不足20亩,承种旗地211亩,户均约1亩,耕地数少于全县平均数1/3。太古庄有民地3900亩,户均不足10亩。这些户均耕地缺少但规模达数百户的大村而显示较低的户均人数,都应是村中有相当多的1人家庭、2人家庭等所致。

  青县、深州村图都登记了耆老、节孝、穷民、残疾等4种项目的人口。这有助于对当时人口问题的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了解家庭构成(详见表11、12)。
  先看“穷民”。何谓“穷民”,村图并无界定,就常识而言必应是生活艰难者。而生活艰难,在当时条件下主要应是无土地。《深州村图》郝家庄“穷民”一栏写:“鲁志法,年77岁,无地,苦。”孤城村“穷民”栏记:冯凌霄、吕桂祥各57岁、74岁,“均无房地”。登记为“穷民”者,除个别注明者外,都是单独的成年人。如青县在城镇张广村70户,有穷民5人,4人年龄在60岁以上,1人48岁。孟家营36户,有穷民6人,60岁以上者5人,40岁1人;其中妇女2人。齐家营37户,穷民4人,男女各2人,男性中老年、中年各1人,女性均中年。罗庄50户,穷民3人,老年男女各1人,另1人为中年女性。在城镇穷民共64人,老年人占2/3以上,其中又以老妇为多。深州西南路元里村75户,穷民男女5人,老年4人,中年妇女1人。小李家庄,37户,穷民1人,中年男子。大李家庄70户,穷民7人,写明系“侯二泥与其母,薛祥吉与其母,陈睦邻夫妇与寡嫂”,表明这是3家被列为穷民;这样的事例极少,绝大多数只列有单独个人的姓名如某人,妇女则称某氏。这样的某人或某氏如是一个家庭中的老人,不可能单独被列为“穷民”,可见除注明者外,他(她)们都是无子女者或与子女别籍异居者。其中被列为穷民的中年男性,必是无力成立家庭的单身汉,至少当时是单身汉。上述大李家庄之事例,也说明侯二泥、薛祥吉虽有母同住,但无配偶。 19世纪80年代一西方人根据在山东的亲历考察,说耕田工人、赶车夫、挑担者等出卖劳力的苦力,很难结婚,也难有家庭(注:Robert  Coltman,The  Chinese,Their  Present  and  Future:Medical,Political  and 
Social,pp.109-110.)。“穷民”的数量无疑对户均人数和家庭构成是一影响因素。

    表11 光绪初年青县各镇穷民等4类人员统计表 
镇别   穷民(人)  残疾(人)  耆老(人)  节孝(人)
在城镇   64      77      134        42
南街镇   63      46      107        24
北街镇   46      33      62       21
流河镇   19      16      43       10
南庄镇   2        6        21       0
新集镇   161       82      180        27
兴济镇   108       91      131        33
黄洼镇   15      25      64       25
李家镇   43      30      66       5
大兴镇   43      21      45       8
马厂镇   52      22      29       17
杜林镇   67      23      118        32
合计    683       472       866        244
  
    表12 光绪初年深州三路284村穷民等4类人员统计表 
路别   穷民(人)  残疾(人)  耆老(人)  节孝(人)
西南路   141       69      438        88
西北路   143       55      341        84
东南路   137       59      530        116
合计    421       183       1309      288

  残疾种类,村图中大多注明,以“瞎”、“瘸”、“瘫”、“哑”4种占绝大多数。现代人口登记有疾病登记一类,美国在20世纪早年对此类登记采用强迫报告制(注:陈达:《人口问题》,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06页。此据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本。下同。)。晚清村图登记民人中的残疾者,可说是难得又值得注意的资料。总数已见上表,分别来看,有的村情况是相当惊人的。
  如青县在城镇包括县城在内38村,残疾72人:48人瞎,16人瘸,8人哑,1人瘫,1人驼,2人未注明;其中赵官村46户,4人瞎1人驼,长芦坦村57 户,3人瘸1人瞎1人哑又1人瞎兼瘸,孙家庄31户,4人瞎,王牌庄39户,1人瘸2人瞎。北街镇31村,残疾34人:瞎20人,瘸12人,瘫1人,未注明1人;其中老君庄46户,1人哑2人瘸,张家庄25户,3人瞎。流河镇16村,残疾15人:瞎9人,瘸3人,未注明3人。新集镇54村,残疾82人:瞎 26人,瘸55人,未注明1人;其中大曲头村92户,7人瘸1人瞎,大功村32户,4人瘸,西连庄45户,2人瘸2人瞎。马厂镇26村,残疾22人:瞎9 人,瘸11人,瘫1人,痴1人;其中柯辛庄23户,2人瞎1人瘸。杜林镇的残疾人数与人口数相比,是较少的,但其中有的村庄也很惊人,如韩郑庄11户,竟有4残:1人瘫1人瘸2人瞎。
  深州西南路116村,残疾72人:瞎49人,拐(应即是瘸)13人,瘫3人,余未注明。西北路71村,残疾54人:38人瞎,11人拐,3人哑,余未注明。东南路97村,残疾60人:31人瞎,17人拐,1人瘫,余未注明。
  青县、深州民人残疾的种类相同,这类残疾似是当地普遍的问题。这显然是当时卫生医疗条件差而致人口素质差的表现,同时也是穷困的表现之一。深州郝家庄“残废”栏登记:“王洛增,年75岁,拐子。无地,苦。”即是一证。
  “节孝”一栏原意是表彰,但对人口研究也有意义。“节孝”的内容只是妇女守节,但登记了女子守节时的年岁和守节的年数:绝大多数人是在二十几岁甚或十几岁就丧夫而守节或丧夫而抚孤守节数十年的。我们来看青县在城镇张广庄,70户,节妇3人,1人在35岁守节,2人都在26岁守节。齐家营37户,节妇5人,分别在20、22、23、26、27岁守节。贾家庄27户,节妇 3人,分别在23、28、32岁守节。罗庄50户,节妇5人,分别在19、20、20、21、29岁守节。光绪初年编制村图时,深州284村记有“节妇 ”275人;青县435村记有“节妇”236人。青县节妇守节最长者达60年。表彰节妇在当时是极普遍的,有的地方志也对之有不少笔墨。光绪《滦州志》登录受旌表的和未请旌的节妇名单,记有她们守节时年岁及守节年数;修志时尚存世的节妇,记录有234人。这数以百计的在世守节的妇女名单,意味着她们的丈夫青年早逝,意味着男子寿命之短促。这自然也是当年医疗卫生和经济条件的反映。
  “耆老”,古称60岁为“耆”,后以“耆老”泛指老年人。青县、深州村图都有“耆老”一栏,登记各村70岁以上老人;惟青县只记男性,深州则还包括老妇。青县435村镇,共记老人1024人,占全县男性人口80730人的1.27%。深州284村有老年男妇1288人,占人口数的0.81%。
  老年人口比例是研究寿命和死亡率的指示数。1.27%或0.81%意味着什么?我们从此前和此后的同类指示数中得到一些概念。此前,据记雍正四年 (1726)有70岁以上老人(包括老妇)1421625人,这一人数约占估计总人口数的1.18%(注:吴振yù@②:《养吉斋丛录》余录卷1,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89页夹注。雍正四年人口数据何炳棣“乾隆六年至道光三十年官方人口数”逆推估计。)。而此后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 1953、1964年和1982年,70岁及以上的老人数占总人口的2.34%、1.85%和2.79%(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600-604页。)。1964年是紧接三年困难饥馑的时期,老年人口数仍远高于18、19世纪的清代中国。村图中青县435村镇有56村镇(2465户)无70岁以上的男性,其中113户的马厂镇本镇、133户的娄西河头村、120户的赵官村等,都没有70岁以上的男性老人;深州284村中有40村(2884户)无70岁以上老人,其中有285户的吴山庄、202户的北吐露口村等。
  这里要附带指出从《滦州志》所见的华北家庭构成的某些特点。上面所列滦州人口和户均数字,已显示滦州户均人口数不但超过全省平均数,而且也超过直隶其他十几个州县的户均人口数。但州境内千余村情况是各个有别的。不少村户均人口在4人以下,但户均达9人或10人者颇多。有一村名孟官营者只1户,而人口有17人,寺上庄10户,而有172人。从平均数看,它们都应是较大的家庭。有一名为张家泡的村庄,87户,557人,户均6.40 人,尚低于全州户均人数,本无特异之处,但州志人物列传“耆寿”目下有张希孟传云:张希孟,张家泡人,持家严肃有法,亲眷百余口,同居合炊……今已九世同居云云。如非这一小传,我们不可能知道在张家泡村除张希孟1户人口有百余人,而其他86户的人口为400余人,户均不过5人左右。《深州村图》西北路西王家庄150户,1026人,户均6.84人;但“耆老”1人,注“五世同居”,则此家必是较大的家庭,其他149户之户均人口数必然不及6.84人。河北束鹿县在20世纪早期有一村为一户村,自康熙朝以来九世共财同居,人口数百人(注:S.C.Gumble,North  China  Villag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3,p.14.)。据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有赵秉谦、侯守基、潘量仲、郭维新皆五世同居,刘淑茂七世同居,吴道宏八世同居;饶阳有耿氏七世同居,路氏五世同居。深州村图西北路西王家庄“耆老”栏记:“白朝勋,年83岁,五世同居”。北方村镇肯定有不少几世同居的事。《滦州志》记“ 五世同堂”与年逾80岁和90岁者119人,在他们的门下可能有些大家庭,导致户均人口数较高。

    五

  人口中的男女比例即性比例失衡,是中国人口问题之一。社会学家吴泽霖在20世纪30年代介绍说,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人口是女多于男,而据学者调查,中国则相反,人口中男多于女。乔启明1929-1931年调查河北等11省22处,性比例(每百名女子与男女数之比)为 100.00∶109.00。李景汉1929年调查河北定县515家,性比例为100.00∶105.70;挂甲屯100家,性比例为 100.00∶114.80。
  中国人口中性比例男多于女,不仅发生在20世纪,历史人口亦然。根据学者的统计研究,我们取其中的中国人口的性别资料,可算出1801年的性比例为124.58(即100∶124.58,以下均如此略写);1831年为133.76;而1861年高达164.56。(注:Steven  Harrel(ed.),Chinese  Historical  Microdemograph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pp.168-169.)何炳棣曾就乾隆至道光年间南北若干州县计算人口的性比例,其中关于直隶省者有永平府和永清县,乾隆中期性比例为120.6、108.3;山东济南府和济宁县,道光朝为111.5、115.7。(注: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问题研究》,第56-57页。)而光绪初年的青县,148229人口中,男性80730人,女性67499人,性比例为119.60;深州284村,160125人中,男性89957人,女性70150人,性比例为128.24。虽不及上述三次全国的数字,却高于上述直隶、山东的州县。
  以下根据村图及地方志资料更作若干具体考察。
  以每镇每路计,性比例失衡普遍,而且严重。但如分别考察各村情况,可发现其中有更严重者。如青县在城镇齐家营37户233人,男性137人,女性96人,性比例142.70。后牛圈头46户187人,男性111人,女性76人,性比例146.05。大流津113户478人,男性281人,女性197人,性比例142.63。马厂镇本镇113户626人,男性377 人,女性249人,性比例151.41。

    表13 光绪初年直隶青县各镇和深州三路人口性比例表 
地区       人口数     男子数   女子数    性比例
青县       148229   80730     67499     119.60
   在城镇   13697     7296    6401    113.98
   南街镇   17725     9410    7815    120.05
   北街镇   8726    4499    4227    106.43
   流河镇   4225    2248    1977    113.70
   南庄镇   3821    2045    1776    115.14
   新集镇   16671     9225    7446    123.89
   兴济镇   19702     11029     8673    127.68
   黄洼镇   7500    4163    3337    124.75
   李家镇   10068     5732    4336    132.19
   大兴镇   7756    4219    3537    119.28
   马厂镇   10301     5666    4635    122.24
   杜林镇   28537     15198     13339     113.93
深州 西南路   70444     39401     31403     126.92
   西北路   40291     22542     17749     127.00
   东南路   49390     28032     21358     131.25
  
  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村其人口的性比例基本平衡,甚或女性人数超过男性。如青县在城镇肖家庄,男性90人,女性112人,性比例为80.35。同镇于董京村,男173人,女206人,性比例83.98。北街镇马家庄,男419人,女534人,性比例78.46。潘赵官男382人,女463人,性比例 82.50。新集镇申家庄,男157人,女182人,性比例86.26。这样的女性人数超过男性的村有25个,还有少数村比例大致相当,它们共30个村左右,约占总村数7%。它们的存在,说明其他93%的村落人口性比例失调要比全县平均数119.60大。这30个村每村户、口不多,都是十几户、几十户的小村。正是由于人户少,男女性比例基本正常的情况才易于显示出来;而在人户多的大村中,比较少数的性比例正常的情况可能会湮没在多数失常的数字中。
  深州情况大致亦然。比例失衡严重于平均数者,大村如清辉头308户1656人,男1056人,女600人,性比例达176.00。白宋庄100户440 人,男326人,女114人,性比例高达285.76。小村如骆家村40户177人,男109人,女68人,性比例157.97。但亦有少数村女多于男或比例基本正常者。韩家庄54户247人,男112人,女135人,性比例85.19。孟家庄66户338人,男168人,女170人,稍多于男。大呼家庄 27户,男45人,女56人,性比例80.35。且亦有大村女多于男者。王家井160户700人,男300人,女400人,性比例75.00。杜科村 150户438人,男207人,女231人,性比例89.96。狼窝村300余户2930人,男1420人,女1510人,性比例94.04。深州有少数大村如此,则许多村比例失衡的程度,实际上也会更严重。
  在1880-1920年间,英、法、德、瑞典等国的性比例都在90.7至99.5之间(注:陈达:《人口问题》,第78页。),即都是女多于男。20世纪前半期中国有学者从上海一家医院搜集到婴儿出生时男性比例较高的资料,因而认为与西方相反,中国男多于女是民族之特点。但这可能失于武断,特别在现代技术条件下。2000年5月11日人民网报道,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出生性比例持续升高,为100∶113,原因是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可见出生性比例也有重大的人为因素,至于成长后的性比例,更受重男轻女等社会原因之影响,自不待言。
  社会学家以人口的年龄分配来预测人口是前进的、稳定的或是后退的。如15岁以下人口数约占总人口数的40%,50岁以上人口约占10%,则是前进的;如前者为20%,后者为30%,则是后退的;两者之间即未成年人约为33%,中年人约为 50%,老年人约为17%者,为稳定型人口。(注:陈达:《人口问题》,第82页。)何炳棣列出乾嘉道时期20个府州县16岁以下儿童占当地人口数的比例,其中直隶、山东4个府县的数字为31.4%-38.6%。青县村图以及光绪《清河县志》、嘉庆《郯城县志》都有未成年人的户口数,可作为研究人口类型之资料。清代的未成年人或人口中的小口,都指16岁以下的人口,这与近代社会学家以15岁划界,相当接近。表14是青县各镇未成年人数及其占各镇人口数比例的情况。

    表14 光绪初年青县各镇未成年人数统计表 
镇别   未成年男子数  未成年女子数  未成年人总数  占人口%
在城镇    2515      2299      4814    35.15
南街镇    3227      2665      5892    33.24
北街镇    1643      1585      3228    36.99
流河镇    735        678        1413    33.44
南庄镇    685        579        1264    33.08
新集镇    3245      2489      5734    34.40
兴济镇    3589      2846      6435    32.66
黄洼镇    1412      989        2401    32.01
李家镇    1841      1231      3072    30.51
大兴镇    1415      1226      2641    34.05
马厂镇    1960      1507      3467    33.67
杜林镇    5212      4741      9953    34.88
总计     27497       22835       50332     33.96
  
  比例数在33%-36%之间;从人口学看,这是稳定的人口类型。
  光绪九年(1883)清河县113283人,内男女小口29722人,未成年人占人口数比例为38.11%。也基本上是稳定的人口类型。
  郯城县志有从乾隆二十八年至嘉庆十四年(1763-1809)间6次分男女大小的户口数,每隔10年左右登录一次,比较难得,可供研究利用(见表15)。

    表15 郯城县小男小女人口比例统计表(1763-1809年) 
       人口数 小男数 小女数 小男小女合数 小男小女比例%
乾隆二十八年 370280 78318   76112   154430     23.97
乾隆三十八年 292112 71961   58776   130737     22.34
乾隆四十八年 273427 50877   44192   95069       28.76
乾隆五十五年 278554 52144   45143   97287       28.63
嘉庆八年   288257 54541   48163   102614     28.09
嘉庆十四年  290619 55359   48479   103838     28.00
  
  从以上郯城县小男小女的比例和逐次人口增减数来看,未成年人比例低达23.97%及以下,人口就“后退”,即减少,升至28%以上,人口就略上升。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人口学上的一个计算,实际上人口的增减受人口以外的社会因素如战乱灾荒的严重影响。咸同光时期的青县,未成年人的比例在33%以上,但兵水疫灾连年不断,前文已述,其人口增长必受其制约。还需要看到的是,影响人口增减的人口内部因素,除年龄分布外,还有性比例,其中包括未成年男女的比例。这方面,上述郯城县46年间6次统计的数字是:102.90、122.43、115.13、115.81、113.06、114.19。而青县在光绪初年全县的这一数字是120.42,其中除北街镇为103.66较低外,超过120以上的有6镇,其中4镇在130以上。男女性比例失衡,包括未成年人性比例失衡,预示着造成“失婚”者增加和其他的社会问题,这必然也是影响人口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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